海關預裁定是指進出口貨物在實際進出口前,由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以海關規定的形式,向海關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,海關依據有關規定作出價格、歸類、原產地等預裁定決定,并出具《預裁定決定書》的行為。
申請人可以就下列海關事務申請預裁定:
(1)進出口貨物的商品歸類;
(2)進出口貨物的原產地或者原產資格;
(3)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相關要素、估價方法;
(4)海關總署規定的其他海關事務。
一、申請條件
1.預裁定的申請人應當是與實際進出口活動有關,并且在海關注冊登記的對外貿易經營者。
2.申請人應當在貨物擬進出口3個月之前向其注冊地直屬海關提出預裁定申請。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調整原因造成申請時間距實際進出口時間少于3個月,或申請企業在海關注冊時間少于3個月,可以在貨物擬進出口3個月之內提出預裁定申請。
3.一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預裁定申請書》應當僅包含一類海關事務。
二、申請材料
申請人申請預裁定的,應當提交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預裁定申請書》(以下簡稱《預裁定申請書》)、進出口訂單(合同)或進出口意向書、保密聲明、進出口商品介紹材料,外文材料應當同時提交符合海關要求的中文譯本(申請材料均為電子版原件,各1份)。
三、提交渠道
方式一:申請人通過登錄“互聯網+海關”一體化網上辦事平臺網上辦理(網址:http://online.customs.gov.cn),選擇“稅費業務--預裁定”欄目的相關模塊,提交預裁定申請。
方式二:申請人通過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(網址:http://www.singlewindow.cn/),進入業務應用(標準版),選擇“貨物申報”中“海關事務聯系單” 欄目的相關模塊,提交預裁定申請。
四、辦理流程
預裁定的基本流程為申請—受理(不予受理)—作出決定—制發預裁定決定書。另外,根據企業自身情況和海關審核情況,可能還包括補正、補充、撤回、終止等狀態。
1.申請歸類預裁定:選擇“商品歸類”模塊中“歸類預裁定申請”。
2.申請價格預裁定:選擇“價格預裁定”模塊中“價格預裁定申請”。
五、結果查詢
在相應模塊選擇“數據查詢”后,需要錄入“單據類型”“最近操作日期”“單據狀態”來進行查詢操作(上述三項查詢條件為必填項)。在“單據類型”中選擇“預裁定申請”并輸入查詢條件,點擊查詢鍵,系統查詢出符合條件的數據,在查詢結果列表中顯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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